記者從市物價局了解到,日前我市出臺《汕頭市遠盛餐飲蔬菜肉食直銷店(含配送)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規定,直銷店以銷售蔬菜、肉食為主,經營的平價蔬菜品種不少于10種。直銷店只能零售,不得批發。據悉,該《辦法》適用于汕頭市所轄行政區域內經由市、縣區價調辦審核認定,并享受價格調節資金扶持補貼的蔬菜肉食直銷店。該《辦法》自2017年6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為3年。
直銷店只零售不批發
《辦法》明確規定,直銷店以銷售蔬菜、肉食為主,經營的平價蔬菜品種不少于10種,可兼營水果、副食、糧油、干鮮調料等農副產品;不得擅自改變經營性質和經營范圍,不得銷售煙酒、百貨等非農產品。直銷店只能零售,不得批發,要保證店內銷售的平價蔬菜價格原則上低于當地市場同類同質蔬菜零售價格15%以上,肉食價格原則上低于當地市場同類同質肉食零售價格5%以上。直銷店須嚴格執行平價政策規定,在店內設立平價蔬菜專區,并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醒目位置以標價牌的形式標明市場零售價和直銷店零售價。
《辦法》規定,直銷店要建立購銷臺賬,逐日如實記錄平價蔬菜、肉食的配送品種、數量和價格。對配送企業所配送蔬菜、肉食在品種、質量、價格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直銷店可向縣區價調辦反映和投訴。各直銷店應在門面標識中,標明“直銷”和“價格監督舉報電話12358”等內容,電子屏幕應不間斷滾動播出蔬菜、肉食的零售價格。
配送肉菜不得高于同期市場批發價
《辦法》規定,配送企業向直銷店配送的蔬菜、肉食價格,不得高于當地同期市場的批發價格。配送企業向直銷店配送的蔬菜品種原則上不少于10種,且須符合縣區價調辦制定的平價蔬菜品種目錄。同時,配送企業應加強管理,優化采購,及時儲備質優價廉的蔬菜、肉食,保證配送蔬菜、肉食的質量和數量,尤其要保證淡季蔬菜供應。配送企業要建立、健全和完善配送臺賬,對配送的時間、品種、數量、品質等情況詳細記載,便于物價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直銷補貼要專款專用據實核撥
據了解,各縣區物價局局長(價調辦主任)是直銷店日常監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區價調辦要根據采集資料測算出每日當地市場平價蔬菜、肉食的平均價格,按照低于市場平均價的15%和5%的原則,核定出平價蔬菜、肉食的零售價格。并于每日上午向轄區直銷店經營業主通過電話、短信以及網絡平臺等形式發布平價蔬菜、肉食的零售價格。對直銷店的補貼資金堅持以獎代補、據實核撥的原則。直銷店的補貼資金要確保運用到每個直銷店的運營、維修、房屋租賃、設備購置等方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截留、坐支和挪用。補貼資金按照“專款專用、據實核撥”的原則,先由縣區價調辦對直銷店進行考核,各直銷店實際獲得的補貼資金不得低于考核后落實資金的70%。
《辦法》還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直銷店,各縣區價調辦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將扣減、取消補貼資金,直至取消直銷店的政府補貼資格。對于考核未達標的直銷店,視情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整改、扣減補貼、取消補貼,直至取消該直銷店的政府補貼資格。